按照宿州学院《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推荐,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结果。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
如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间向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557-28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