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62号)文件精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经过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及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确定以下173名同学为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具体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0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事务管理科陈老师15968767808。
公示-宿州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xls